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湧幢小品卷之七

開科

洪武四年乃開科之首。其序文只曰紀錄題辭。知貢舉官二人。忠勤伯右丞相汪廣洋、左丞相胡惟庸。時已尚左。而右居先者。以封伯故也。主文官二人。禮部尚書陶凱、前翰林侍讀學士潘廷堅。考試官四人。侍讀學士詹同、司業宋濂、吏部員外郎原本、前貢士鮑恂。場中先經後書。書只孟子疑一篇。二場論詔誥表各一篇。無判。三場策一篇。錄中都無程文。想規制未定。尚爾草草。至十八年。始犂然大備矣。

御製策問

洪武十八年乙丑會試。第一鄧奇偉。 【 一曰偉奇。】 字子才。衡州安仁人。高皇親製策問中云。有能者或面從志異。有德者或無所建明。中材下士。寡廉鮮恥。此三語。曲盡其妙。誰人到得。殿試。丁顯第一。奇偉次之。皆授修撰。二甲。馬京為編修。吳文為檢討。三甲。危瓛為紀善。楊靖為吏科庶吉士。蹇瑢為中書舍人。餘觀政諸司。瑢後改名為義。黃子澄、練子寧、皆是科所中。

試錄

禮部所存國初會試錄。止洪武四年一本。自十八年至三十年皆缺。想建文諸臣死難者多係是科以後進士。故盡毀之。文皇震怒為此不必言。三楊無一字之留。何耶。西楊原由徵辟。

歷仁、宣、英、三朝皆為首揆用事。與東南楊諱言遜國一節故爾闊略。乃當時諸臣與草莽士皆無私錄。固是法禁之嚴。亦見風俗之樸。嗟乎。侯城錄一線之存。天意也。

試額

弇洲雜編云。洪武三年庚戌始開科鄉舉。士就試者百二十三人。中式者七十二人。又云。正德戊辰。大學士王鏊。尚書梁儲主會試。相傳劉瑾以片紙書五十人姓名。欲登第。因開科額三百五十人。

按洪武三年應天并各省開科取士。明年正月令設科連試三年。自後三年一舉。洪武四年三月策貢士俞友仁等一百二十人。賜吳伯宗以下及第。 【 是科試錄題辭出宋景濂之手。中云。先是京闈鄉試中式者七十二人。未及貢南宮。上皆採用。有官御史者。及是會試。自河南而下行中書十有一。俊秀咸集。而高句麗之士與焉。則入試者當亦五六百人矣。】 此後多至四百七十餘人。少則三十人。永樂元年癸未補壬午鄉試。次年甲申會試。上問禮部尚書李至剛洪武取士之額。至剛以實對。命從其多者取四百七十二人。此後多者三百五十人。少則九十五人。宣宗初即位。即定省直取士之額。會試所取不過百人。南士十六。北十四。至正統七年始加為一百五十人。景泰二年。二百人。五年。三百五十人。天順元年復辟。仍三百人。四年。一百五十人。七年。會場火。改於八月。三百人。成化二年。三百五十人。五年。二百五十人。八年。三百五十人。十一年。三百人。十四年。三百五十人。十七年。三百人。二十三年。三百五十人。弘治三年。三百人。十五年。始加為四百人。十八年。三百人。正德三年。三百五十人。六年。如之。九年。四百人。十二年、十五年。又皆三百人。嘉靖二年、隆慶二年。以首科皆四百人。萬曆二年。張太岳為政。止三百人。 【 前辛未四百人。太岳主考。】 餘則或三百。或三百二十。或三百五十。雜編所言乃正德三年事。此額。先朝行之屢矣。前二科為四百始加之額。要知此乃中制。每間一科則依此數。皆禮部題請。而首揆主之。其年李長沙為政。安得歸之試官。且王文恪與逆瑾抗。卒辭位去。而肯瀾倒一至此乎。傳聞之語原不足信。又不考其時與人而書之。此即祖唐人失囑單之說。削去可也。不則後生小子傳以為實。文恪亦發笑地下。謂蘇人輕信輕寫。弇洲亦作口業矣。

題石建坊

任亨泰。襄陽人。父杜林。從外家姓。洪武二十一年廷試。太祖高皇帝親擢第一。官修撰。復命題名於石。建坊干門。寵異之。 【 此建坊之始。要知各進士通行矣。】 尋請復姓。上以恩自任出。勿聽。殿試錄。賜其妻姓曰朱氏。蓋母乃元烏古倫公主。妻亦蒙古人故也。都御史陳鎬錄其末路大節甚詳。官至禮部尚書。子顯宗。孫春。皆領鄉薦。顯宗不樂仕進。後以薦為吏部稽勳主事。春。西安府同知。時余公子俊為知府。同心協力。丁內艱。貧不能歸。余為齎發乃得行。服闋。擢知府。卒。

策題

登科錄。御製策題。在永樂、宣德、至正統初年。間用行書。想閣老親筆進呈。因而發刻者。具見君臣一體。與慎密不洩景象。後皆付之中書官。先一夕傳出矣。又如宋朝誥敕亦當制者親筆。故皆貴重。且因之精於書法。此甚得體。寧口代王言而手反不代哉。國朝自洪武正韻一行。遂有同文專職。其制始廢。不可復見。

殿試改期

舊制殿試在三月初一日。謝恩在初六日。成化八年以悼恭太子發引。改十五日。至今仍之。然初一日太促。畢竟十五日為妥。此雖人事。亦天意之相合也。

請改試期

三歲開科。八月鄉試。明年二月會試。至元仁宗始定。從李孟之請也。入國朝因之。萬曆戊戌春闈。喬御史璧星監試。舉子重裘以進。便於懷挾。請改三月。用單夾衣。則宿弊可清。李九我先生駁之曰。如此。則四月十五殿試。儻日煖。如何操筆。又其甚者。不暴殺舉子耶。聚鬨然一笑而止。

張幼于鳳翼有會試移期議一篇。謂會試期。太祖定於二月。蓋謂金陵南北之中。地在大江之南。得春為先。故定於二月。取春之中。今建都北京。遠三千里。宜移在三月。其利有五。一在覲吏後從舟。可省雇費。二便於雲、貴、士子。三減衣裘。防閒甚易。四謄錄無呵凍之苦。五歸家無閘河運舟之阻。喬璧星之疏止得其一。而至金陵取中云云。猶是臆度之說。

兵科瀛洲真像

廷試事畢。兵科設宴。延執事官看閻立本十八學士真像一卷。于志寧讚。沈存中跋。與近時所傳全不同。蓋真本也。原藏山西蒲州監生魏希古家。嘉靖癸卯、甲辰間。希古攜入京。崔都尉以千金購之不得。是時邊患棘。希古條邊事。並以此卷封入。意圖進用。世宗不好書畫。所言邊事又無當。疏入不省。謾以疏并此卷發兵科。或言成祖得此卷。仁廟與漢王爭求之。難兩與。遂發該科。可笑。余辛丑供事內庭。草草一閱。蓋已摹換。非原本矣。

會場支費

會場支費。舊皆取之順天府宛、大、二縣。裁數百金。民已不堪。用亦不給。弘治七年。禮部尚書倪岳議。各省鄉試用度。皆有羨餘。請限數解部。貯順天府支用。凡八百金。以後費用日多。正德九年。尚書劉春奏派加舊額三之二。諸用以足。

會試搜檢

會試原無搜檢官。嘉靖己未。御史建言。欲厲其禁。尚書吳山持不可。曰。彼已歌鹿鳴而來矣。隆慶二年復有言者。始設。兩京鄉試亦如之。然終亦不能盡行其法也。

密探狀元

先朝策士。凡鼎甲。聖上多密訪而後定。英宗己未科臨軒。已儗崑山張和第一。使小黃門密至邸識之。以目眚。寘二甲第一。拔施槃第一。蓋慎重如此。一科之長。文運所繫。可不慎與。至問周旋而悞。則天也。

元會

天順以後。我浙有六元會、七元會。聚散不常。要之。常六人以上。呂閣老文懿公原、楊侍郎文懿公守陳、楊尚書文公守阯。俱解元。姚太宰文敏公夔。會元。商閣老文毅公。三元。南京吏部侍郎范公理、副使胡公廷瑞。俱解元。謝閣老文正公遷狀元。解元。謝修撰丕、兵部主事楊質。其以未第至者。盧楷、黃廷璽。俱解元。內盧楷入太學。救祭酒邢讓、陳鑑之枉有名。姚于酒中贈詩云。盧生倜儻才。諒矣。

詞讖

李旻以成化庚子解元。癸卯冬將赴春闈。友人鎖懋堅者送之。賦正宮謁金門詞云。人艤畫船。馬鞁上錦韉。催赴瓊林宴。塞鴻聲裏暮秋天。綠酒金杯勸。 留意方深。離情漸遠。到京廷中選。今秋是解元。來春是狀元。拜舞在金鑾殿。已而旻果魁天下。

並賜袍帶

豐學士熙。弘治己未廷對。初儗第一。已易置第二。以倫文敘為第一。均賜狀元袍、帶。蓋異數也。

倫氏之盛

倫文敘。字伯疇。頭顱大二尺許。長身玉立。以儒士。御史收遺才考。遂中式。舉會元狀元。廣西全州舒尚書應龍之子弘志。儒士。中第六。其年試錄五策。皆用其稿。次年丙戌舉南宮廷試。上親拔一甲第三。倫以諭德卒。年四十七。舒不踰年卒。年僅二十餘。皆可惜也。倫之子以諒。鄉試第一。辛丑進士。官通參。以訓。會試第一。廷試第二。官祭酒。以詵。進士。官郎中。父子殆占四元矣。文敘、以訓、皆不滿五十。以諒六十五。以詵年八十。可見高科美官。皆能奪人壽矣。

御筆再改

嘉靖戊戌科閣臣儗陸師道第一。御筆改二甲第五。取袁煒第一。煒南宮原第一。既復改第三。擢茅瓚為狀元。

失中三元

李九我。庚午解元。主考者瑤泉申少師即留為館賓。轉館於董宗伯家。癸未。李得會元。申正當國。宜以狀元與之。續商文毅之盛。乃拔朱養淳國祚第一。而李居第二。有意乎。無意乎。二公皆清品。正未可甲乙也。

易水生

乙未春試前一夕。有舉子夢見冕服一人。坐殿上。召之入試。試目一紙。有晉元帝恭默思道七字。翻飛不定。與易水生爭逐之。為彼先得。及入會場。第一題是司馬牛問仁章。所謂晉元帝者。晉姓司馬。元帝牛金所生。合為司馬牛。恭默思道。是訒言。其年會元湯霍林賓尹則易水生也。

父子解元

史俊號柏菴。涿州人。中成化戊子解元。官至副使。子道。應正德癸酉鄉試。以文字呈其父。既封一柬遺道。令開榜後視之。乃對一聯云。二三千人中。文章魁首。四五十年來。父子解元。道果解元。後官至總督兵部尚書。國朝父子解元。我浙謝木齋及其子丕。他省亦往往有之。

二酉解元

吾師蘇紫溪先生濬。應癸酉試。分考郭青螺。夢虛齋蔡先生介之入謁先師廟。喜曰。當有佳士如蔡者。發之。乃先生牘也。縣同。言易同。酉年選首同。草姓水名又同。先生官憲長卒。質行真修。直可繼文清之後。在工部分考會試。拔閣學李九我第一。僉浙江學政。鑒賞諸生。如逆覩差等。人人奇駭。今閣學沈銘縝兄弟拔居第一二。以余薄劣。亦踵其次。凡二十年後。魁元上選。皆先生點墨之餘也。

試官

永樂丁酉。北京行部鄉試。奏請考試官。上命行在侍講鄒緝、侍講王洪、主考。賜宴於本部。越二日。改命侍講王英。出王洪為禮部主事。洪。杭州人。進士。任行人。陞給事中。以文學擢檢討、修撰、侍講。洪初有操守。恆自負。矜己傲物。醉輒出忿語斥同列。以不得為學士。中懷怏怏。嘗密疏誣學士胡廣。其父子祺為延平府知府。以罪死。廣不當於實錄隱其罪。上察知子祺實卒於官。遂不直洪。至是請鄉試官。上命廣等擇人。廣以緝、洪對。上從之。已受禮幣。洪復密疏子祺事。上曰。此小人。豈可以在侍近。命禮部追所受禮幣而改命英。洪既出。失措。乃諂事尚書呂震、方賓。以求薦達。震等屢言於上。不聽。洪飲恨。未幾。病死。

翰林中有以少詹事為會試正考。復以尚書為會試副考者。張惟信潮也。事在嘉靖壬辰、甲辰兩科。有兩主會考而復主鄉試京考者。柯孟時潛也。會試在天順庚辰、癸未兩科。鄉試在成化改元乙酉科。

京考

嘉靖戊子用大學士張璁之議。差京官主考。不用詞林。皆科部寺及行人為之。其給事中。不獨用於浙江、江西。即山東、廣東、四川、雲南。亦用之。行止兩科而止。至萬曆乙酉、戊子而後。皆差京官。乃用詞臣三員或四員。給事中亦同此數。皆於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廣。而他省則用部寺以下。或曰。弘治甲子。各省亦用京官。如王陽明主試山東是也。舊制。省試考官皆監臨會同提調監試官自聘。其年。山東巡按陸偁。慈谿人。陽明適起服入京。便道聘之。非京差也。

迴避

嘉靖癸丑會試。禮部三堂皆有子入試。不顯言迴避。而托二王婚禮辭入院。蓋亦事之相值也。時左侍郎已往承天祭告。乃允右侍郎之請。而以吏部侍郎程文德代。 【 尚書歐陽德、左侍郎孫陞、右侍郎閔如霖、陞之子鋌中式。】

制科盛際

永嘉、江陵、兩相公最得君。最強悍。其可恨處不少。卻有一件最得意處。永嘉典嘉靖己丑試。會元唐荊州順之、狀元羅念菴洪先。江陵典隆慶辛未試。會元鄧定宇以讚、狀元張陽和元汴。四人者。何處得來。且同道同心事座主。不阿附。亦不抗忤。最為得體。若天生此人。以應二相之求。而二相之目力亦加人數等矣。成化丙戌。會元章楓山懋、狀元羅一峯倫。人品最高。冠絕前後。其爵位之崇。名實之相稱。莫如成化乙未。會元為王文恪鏊、狀元謝文正遷。可謂盛矣。然比其柄用。阨于奸臣。不久而去。文正又多晚年一出。後則嘉靖之壬戌。為會元王文肅錫爵、狀元申文定時行。相繼為首揆。更勝于前。而因循否隔。不得盡行其志。文肅至以哭子併命。自來全盛之事。似亦若造化所忌也。

小座主

弘治乙丑。楊石齋主考禮闈。子升菴與俱。時崔仲鳧銑試卷。分刑部主事劉武臣。疑其深刻未錄。升菴見而奇之。以呈石齋。遂擢詩魁。崔以小座主稱焉。時年十八。子隨父入場。且得搜卷分考官舍中。今可行否。

考試得人

吾郡吳霽寰惟嶽。嘉靖丁未分考閱禮經。得十人。為張太岳居正。官太師。殷棠川士儋。官少保。陸五臺光祖。官太宰。汪伯玉道昆。官左司馬。胡石門正蒙。以會元、太常寺卿、掌國子監事。餘亦皆登臺省監司。其督學山東。拔于穀峯太保于垂齠中。其他蕭岳峯太保而下。凡東省顯人。俱經獎拔。奇。奇。霽寰官至都御史。

池洲畢松坡鏘。嘉靖癸丑分考。閱春秋。得十四人。祋祤馬乾菴自強。官少保。肥鄉張心齋學顏。官大司馬。丹陽姜鳳阿寶。官大宗伯。仙居吳悟齋時來。官左都御史。崑山顧觀海章志。官少司馬。松坡官至戶部尚書。

王尚書一夔、羅文毅倫、兩狀元皆尹直分考所取。尹官尚書學士。

倫諭德文敘、董文簡玘、兩會元皆徐穆分考所取。倫仍狀元。徐官止侍讀。

王文恪鏊、羅文簡玘、兩會元皆傅文穆珪所取。 【 王分考。羅鄉試解元。】 趙浚谷時春。唐荊川順之、兩會元皆廖鳴和分考所取。廖官左庶子。

儲柴墟巏、陳□□瀾、兩會元皆編修張柏厓所取。張官禮部尚書。

袁文榮煒、瞿文懿景淳、兩會元。我郡閔午塘所取。袁分考。瞿鄉試第七。閔官禮部尚書。

顧會元起元、趙狀元秉忠。皆方中涵所取。方官至少師。 【 是科戊戌。余與方聯房同閱詩經。乃兩元皆入其手。顧卷。方初儗在第五六間。主考沈閣學蛟門獨拔。亦隻眼也。】

傳臚之謬

嘉靖十一年。上御殿。傳臚。諸進士皆集闕門。一序班謬傳。令儒服以進。首名林大欽及諸進士。巾袍者百餘人。次名孔天胤。以更服止掖門外。詔問狀。鴻臚卿王道中以為禮部失于曉諭。上切責部臣。奪司官俸一月。禮部言。已嘗先期揭示。實以序班妄傳。遂致錯誤。道中乃欲曲庇屬官。厚誣本部。非朝廷設官相臨之體。詔道中對狀。切責而宥之。序班孫士約等下法司逮問。大欽、天胤、等。俱免究。

進士回籍

國初新進士日侍左右。後放歸就學。近日都允回省覲甚便。然嘉靖丙戌科辦事進士應檟等九十餘人。自以銓次尚遠。乞如舊例放歸。疏三四上。有詔切責。價等發身科甲。不思以勤自厲。練習政體。乃屢欲乞回。自便己私。大學士費宏代請。終不允。大哉王言。可以深省。

忠愍名次

楊忠愍公鄉試第二十一名。乃嘉靖庚子科。解元謝一麟。主考童內方。而楚志以

為丁酉。其歿也。年僅四十。而志以為四十二。

遼陽試士

遼陽原附山東科舉。嘉靖十三年因溺死多。改附順天。以德州衞左所。與遼之十七衞學相兌。應試者四百人。是年甲午中九人。次科八人。又次科五人。以後漸減至一二人。萬曆三十七年題准增額五人。以夾字編號待遼士。其寄戶中式者。不許圖便遷徙。違者黜革問罪。

減補坊銀

嘉靖中。倭患熾。盛言軍興。吏書吳鵬、都御史鄢懋卿、乞減舉人坊銀及驛遞、舖陳船隻、馬騾頭匹、銀兩之議。後於舉人銀兩。或許囑說入學童生。或加增長夫、水手。以補所減之數。而士風民財所損多矣。

京尹黜卷

崑山張和往試南京。時少保鄺忠愍公為京尹。有投書惡張於公者。大怒。召諸應舉士歷驗之。張故有目疾。與書所云合。公乃言曰。吾已得為奸利者。然將寘之法耶。將械送於鄉。使終身不得舉耶。蘇人有滕塏者。直前謂公曰。公尹京。廉平有為。人孰敢為奸利事。顧毀人者多捏借。公不究竟而即治之。不亦中彼人祕計乎。公曰。爾言亦是。但吾不可以中止。且試之。悉出諸應舉士。留和與所指增廣生數十人。命題以試。和文先成。公讀之良久。曰。文體略似西江。汝當是冒籍者。和曰。吾祖以來家崑山。不聞冒籍。嘗從西江人學耳。西江人者。謂翰林尹鳳岐也。又讀良久。乃曰。姑去。吾知所以處子矣。既入場。其舅湖廣參政沈餘慶。時為水部郎中。俟出。即與俱過虞衡、主事吉水艾鳳翔。誦所為文。虞衡曰。其文鬱暢而詳整。當在首選。既而榜出。不得與。其弟穆舉前列。餘慶復與過虞衡。虞衡曰。吾誦其文甚習。請舉之。遂為誦初終場文。不遺一字。曰。以此而下第。吾不知也。蓋鄺公雖悟惡人搆陷不足信。然竟黜其卷。和退言。儒者之學。先治身心。名非所急。且吾嘗自謂聰敏。書過目頗成誦。若虞衡。一過耳不忘。吾何敢望哉。遂去入山中。多讀書。永豐彭勗督學南京。訓導張承翰首以為言。復應舉。和以鄺公為辭。彭曰。鄺已拜兵部侍郎矣。及試。而分考蕭聰以和所判禁止師巫邪術。有執左道以惑人語。謂無所據。落其卷。主考學士吉水錢公習禮、侍讀雲間陳公恂、覆閱。詰問聰。左道原自有本。聰無以對。因使於所落卷朱勾以誌之。蓋與和相同。得舉者五人。時正統三年戊午。年二十七矣。明年與弟穆同試禮部。穆舉第二人。和廷試對策稱旨。將賜狀元。以目疾擢第二甲第一。錢學士與諸老入朝嘗遇之。指謂鄺公曰。此目疾者張和也。鄺曰。吾昔為京尹。知盡吾職耳。何有私哉。少傅胡忠安濙為禮部尚書。欲迎和訓其子。言於吏部尚書郭璡。郭催往。佯應曰諾。而實不往。蕭山魏文靖驥為吏部侍郎。私問故。曰。宗伯為禮部首。欲訓其子。而使和自往耶。魏告胡公。胡擇日詣所居。成禮。始往。未幾。移疾還蘇。以道義自高。有參將者。禮致聶先生大年學為詩。與之來蘇。和慕聶先生名。過其寓。參將置和上座。而處聶先生下。和曰。吾為聶先生來。非為參將來。參將學詩於聶先生。則先生為師。而處之下。此何為者。參將方設供具。拂衣去。不省。又嘗與參議趙會於故少保陳僖敏公家。趙多議人得失。和正色曰。人當於有過中求無過。不可於無過中求有過。一坐聳然。

名先狀元卷

張黼。上海人。未第時。嘗夢人語之曰。汝名先狀元。覺而思曰。吾其殆乎。第豈有登狀元先者。及成化丁未會試。榜出。名在二十。而鉛山費宏二十一。是年宏廷試第一。其幼也。嘗夢神示府丞字。莫測。比致仕。果有府丞之命。

閩中鼎甲

閩之鼎甲死於非命者。自陳狀元謹而外。又有龔錡。錡字台鼎。建安人。宣德庚戌科進士及第第二。已授翰林院編修。坐累去官。沙尤盜起。為大軍鄉道。至高陽里。遇賊見殺。錡博學善詩。字體逎勁。所著有蒙齋十集。此亦死難鄉官。與錢錞同。而不聞贈諡。何耶。又楊瑛亦建安人。字希玉。景泰丙子解元。天順庚辰進士。庶吉士曹欽之變。入朝遇害。贈編修。其父(□敕)原。浙之江山人。為建安丞。遂家焉。

闈中定命

范春。會稽人。有文學。嘉靖己卯場中。謄真已畢。手試卷自校。得意甚。謂可取解元。忽飇風驟攫去。凌空莫知所之。投筆墨。歎息而出。曰。命也。後得長汀主簿。郡守陸某徵文壽當道。無當意者。試以屬春。詰朝具草。大歎賞。用之。宿驛樓。次壁間韻。一廉訪見而稱善。知為春。恨相知晚。署上杭縣。一恂恂少年。稱督府使者。索餉千金。從者皆獰漢。疑而詰之。閉館中。申督撫以狀聞。果大盜也。

萬曆己卯南試題為舜亦以命禹。華亭生員高承禪中式。主司嫌其取義與題合。欲棄去。賴京兆內江陰武卿。乃主司同鄉。爭之得免。然猶即席改為承祚。後壬辰中南宮。乙未廷試庶吉士檢討。與余同官。魁梧奇偉人也。未幾。使歸。卒。眾皆惜之。因思戊戌科。余在會場中取中一卷策。有國楨二字。與余名同。棄去。陳如岡太史房中亦取一卷策。有如岡如陵字。亦棄去。成忠宇太史。丙辰分試。取一卷。有基命宥密字。同其名。棄亦如之。用詩書成句。偶同主司名號。夫寧有意。而巧值見阨。豈非命乎。

李于鱗子駒。為諸生。王元美屬司理魏允孚。因秋闈之便拔之。曰。雖私。亦公也。魏許之。入場錄七破為記。後檢之。絕不可得。既定榜。則李生卷委於櫃下塵土中。相歎息。人各有命。不可蠟也。駒未幾亦媛。無子。

擬題決文

黃學士葵陽洪憲。未試前。儗科場題。十中七八。不知何靈至此。馮宗伯琢吾琦看時藝最精。壬辰會試。門下士持卷來謁者。決其中否。皆驗。并名次亦不甚遠。人以為神。又三年乙未。來謁者亦如之。所決無一驗。一人耳。時又不遠。何敻異至此。豈看文亦時有利有不利耶。

傳題

春秋出傳題。不知何始。天順年間。浙江場中摘一十六股配作一題。頭緒茫然。及刻程文。簡略殊甚。名雖搭題。實則射覆。學者認題。一時與考官相左。即被黜落。永嘉教諭雍懋上書言之。命禮部議行。至霍渭厓主會試。止出單題。余習此經。甚以為苦。嘗館某家。見一老生。施姓。各臣道者。每至。必挾新題一二索謝。則俗所謂換比者是也。 【 如舊為宰咺則易宰周公。】 一時駭為奇。老生尋以貢入京。館于某給事中所。給事故春秋名家。甚稱之。其時復差京考。競向給事乞題。即以老生所換者與之。至有通場不記。所司聊且備數者。王給事士昌言之。乃得少止。貢士不久亦死。

覆試得釋

天順壬午。東平梁御史覲按河南。試祥符。得杜明卷。稱賞。是歲鄉試。梁實監臨。杜在高等。劉僉事瑄與梁有隙。因指杜及同榜袁江、唐昭、為梁所私。以奏。併逮至京。覆考。其試卷入格。乃得釋。明年癸未。會河南鄉試。通一榜獲第者止袁一人。唐以乙未。杜以戊戌。皆進士。杜後授禮科給事中。成化丙午。憲廟為皇太子納徵。有旨取禮科庫貯寶鈔。裝盒。公偕諸給事開取之。庫無一貫。眾愕然失色曰。鈔非吾儕所收。必須挨究已往陞調去任者。公曰。挨究前僚。法之正也。有誤大婚。伊誰之責。乃奏曰。本科庫貯寶鈔。年久浥爛。不堪裝盒。請下戶部行寶鈔局。選取直挺新鈔。送庫備用。上允之。於是大婚禮成。而前僚得免。

場後口語

萬曆中。科場被論。前為戊子。繼為庚子。後為壬子。或以關節。或以文體。嘉靖冒籍之搜為甲子。景泰陳王之奏為丙子。豈子年果有不利乎。丁酉北場亦被論。然意不在科場。借以傾焦弱侯者。弱侯一降便息。

代筆

代考之弊。不直生童。正統二年。考試明經儒士。兵科給事中金昭伯。擅入午門。欲代所親為文。事覺。儗贖杖還職。上以近侍官所行如此。豈可任職。遂黜為民。未幾。給事中吳繪又犯此禁。枷示長安門三月。戍邊。近日有舉人代考者。正無足怪也。

斷幺絕六

乙卯年。南場中。有魚見於圊。魚。水族也。水。至潔也。而汙穢至此。又見於場中。此文明失位之象。次年。丙辰會試。沈同和以代筆中第一名。代筆者趙鳴陽。中第六名。俱吳江人。事發按問。並罪除名。吳為水國。遂應其占。亦一阨運也。蘇州人為之語曰。丙辰會錄。斷絕六。蓋名次適應其數云。趙最有才情。特以館穀落其度中。余見代筆者數人。皆無他異。所謂有幸有不幸也。似宜末減。

自制義盛行。凡大家。必延名士為師友教子弟。即聖人復起。亦不可廢。居常譚文課藝。一遇考試。同坐商量。職也。亦情也。勢也。余少年館穀餬口。有某大家邀致甚力。將赴之。先君子獨否。曰。一入其中。即以文字受役。不可推。不可拔矣。固辭之。觸怒。賴有解者。且以明年為期。乃得免。其年戊子中式。由今追思。先君子其殆聖乎。凡貧士有文章名者。宜於此際深思趙之覆轍。可鑒亦可憐也。

嚼筆

二秀才俱春秋有名。相善。秋試前夕。同榻。一生俟睡熟。密取彼生謄真之筆。悉嚼去其穎。明日抽用已盡禿。大驚。取起草者姑代。則濕濫如帚。乞諸鄰。又皆堅拒。慟哭。欲棄卷出。倦而假寐。有神拊其背。曰。起。起。寫。寫。既起。視筆。依然完好。執之。且疑且寫。既畢。仍禿筆也。交卷至二門。一生在焉。迎問曰。試文稱意否。謝曰。無之。但得完卷耳。其人面發赤。趣出宿於別所。明日。其名粘出。不得終試。禿筆生魁選聯第。

常服入試

安福劉師泉先生邦采。以諸生外艱不出。嘉靖七年。督學趙淵檄之入棘。彊起應命。及門。遙望趙尚未下席。卻步不進。趙亟起延之。先生以棘闈故事。令諸生脫巾露體。非待士禮。不願應。於是御史儲良才令十三郡諸生並以常服入。免其檢察。是秋先生中式。後官郡丞。以理學名。卒時若有所遇。奇祕不言。嗟乎。當時士風如此。待士如此。今不可再見矣。

各省監臨

鄉試監臨非制也。自御史顓差。乃任其事。立其名。余庚子典閩試。偶缺御史。二司問云。無其人亦當存銜。余曰。祖制只藩司提調。臬司監試。兩京則京兆提調。御史監試。監臨之名。御史在各省科場。重事自當作主。今既無其人。有諸公在。何藉此為。且對君上詎宜填空銜。二司唯唯。以後缺御史皆從此例。至乙卯。貴州偶缺。則都御史張鳳皋鳴鶴。入闈代監臨事。

余以戊子中式。其年蕭翰撰良有、胡都諫汝寧典試。將至。御史以八月初二日憂去。巡鹽章中缶邦翰代監臨事。駐松江。迎之。尚未至。二公泊驛前。藩臬往迎。辭不肯上。都御史滕少松伯輪自至。乃上。皆一時權宜之計也。

文武宴

恩榮宴。命武大臣主席。與閣老部院二品正堂皆上坐。嘉靖丙辰。郭勛蒞事禮部。分左右列。勛上疏爭之。得旨如舊規行。比坐。仍左右列。勛再疏。上切責禮部改正。夫禮部。其有意抑勛乎。抑舊無此規。而勛以意爭也。主席者執爵。遞鼎甲三人酒。禮部尚書為主。下坐。

武舉宴。以大學士主席。武大臣讓尚書坐其下。郭勛引團營例以爭。上竟從之。

陸武惠掌錦衣。世廟丙辰年。求與進士宴。命序二品文臣之末。是時陸已加太保。富貴極矣。而有□□。宴席在上者。勳臣壓首。武臣尾之。陸亦何榮之有。

試院

京師試院。改舊禮部為之。乃正統年間事。南京試院乃錦衣衞指揮紀綱沒官舊房。地下時有甲馬聲。景泰五年。府尹馬諒奏請改立。以前皆於武學借用。搭蓋苫舍耳。然試院雖改。其中搭蓋如故。萬曆五年。御史陳王道始易以木。

浙江試場原與杭州府學相連。天順間。以守臣奏。士子累有作弊。改於城東廢倉隙地也。寬敞雄偉。甲天下。舊用木舍。萬曆壬子御史李邦華改易以甎。永絕火患。

恩貢

穆廟登極。各省開貢取士。提學為政。浙中出論題云。唐始策貢士於洛成殿。眾謂。此題合時。極佳。然乃武曌事。遂為廷試之始。以儗太平有道天子。甚不倫。而又用之省試。可乎。是年居首者山陰朱應。乃金庭相國之兄。後登進士。官主事。卒。

武試

長安二年初設武舉。其制有長垛、馬射、步射、平射、不同射、馬槍、翹關、負重、身材之選。此武科之始。亦武曌事。然今之武科。初場馬射。二場步射。三場試策論。步射中二箭。馬射中四箭。即入格。嘉靖初年。兵部侍郎楊廷儀所定。廷儀乃石齋之弟。尚書彭澤因而奏請。允之。其制大簡。謂宜於馬槍、翹關之外。廣其目。如刀劍、干盾之類。皆取可也。

進士中制

進士科起於唐。其數至少。沿於宋至多。亦無定期。唐則許薦。韓昌黎文集可考。未幾有禁。國朝酌其數。最得中制。而其禁甚厲。蓋祖制之失多矣。獨此尚存公道。可屑越乎。

焚私書

唐錢徽拜禮部侍郎。宰相段文昌以所善楊渾之。學士李紳以周漢賓。並諉徽。求致第籍。渾之者。憑子也。多納古帖、祕畫、於文昌。皆世所寶。徽不能如二人請。自取揚殷士、蘇巢。巢者。李宗閔壻。殷士者。汝士之弟。皆與徽善。文昌怒。方帥劍南西川。入辭。即奏徽取士以私。紳及元稹知狀。時稹與宗閔有隙。因是共擠其非。有詔王起白居易覆試。而黜者過半。遂貶徽江州剌史。汝士等勸徽出文昌、紳、私書自直。徽曰。苟無愧於心。安事辨證耶。敕子弟焚書而行。路巖親吏邊咸用事。富與巖敵。有郭籌者。相善。其議事以書相示。則焚之。今寫書曰乞火之。蓋祖此。近時有鄉士大夫某。與郡太守契。密還往。書尾云乞擲還。蓋以火之猶未可信。必還而後可。其書誤投於余。復封固。返之。夫祕密設策。而曰擲還。則渠二人不能自信。而況他人。為之一嘅。

王老陳少

陳通方。閩縣人。貞元十年。第四人及第。少年氣銳。與相國王播同榜。時年五十餘。通方戲拊之曰。王老。王老。奉贈一第。言日暮塗遠。同贈官也。播諭其意。答曰。陳少。陳少。切莫發惡。誚其為惡少也。播後入相。通方因之仕宦不達。以困躓終。而播亦竟罕樹立云。

宋制科

宋制科分五等。上二等皆虛。惟以下三等取人。能中選者皆第四等。惟吳正肅奎嘗入第三等。後未有繼者。至嘉祐中。二蘇皆入三等。已而子由以太直考官胡武平駁送。降第四等。

馮京

宋三元。馮京。字當世。產於廣西宣平之龍水天門拜相山。祖墓在焉。幼流寓入藤。有讀書故址。後貫籍武昌。發解。慶曆間與羣士計偕。禮部賦無逸為元龜。廷試賦蓋軫象天地。皆第一。歷知樞密院。載我明一統志中。好事者高其名行。轉相傳致。私以為邦邑重。遂紊其世焉。或曰藤人。或曰江夏人。或曰鄂人。

陳氏兄弟

陳宜中。以宋朝狀元宰相。國亡。逃於占城。而其弟自中。守分水關。戰敗不屈死。何不令此人及第。而歸其兄耶。然逃亦勝於降矣。自中有子萍。兼文武。官大司徒。天亦有以報之矣。孫達。司經正字。辭官。復召為翰林學士。不起。國初被薦。亦不應。及得病。卻藥弗御而卒。

蔡傅進士

福建僊遊縣有蔡、傅兩姓。宋時各中進士二十五人。蔡以忠惠顯。傳至蔡京父子。煽惡凶終。惟傅氏自如。後多聞人。

進士書榜首

元時及第第二者。亦稱狀元。蓋其時第一必蒙古人。以中國人居第二。故中國自以狀元稱之。其餘進士係中國人者。亦曰某人榜進士。皆第二也。諸公多致疑。或曰從俗所稱。或曰訛。殆未之究耳。如李黼榜進士。黼亦第二也。

唐、宋人無有書狀元於己官銜之上者。逮元猶然。獨會稽楊維禎廉夫。當元季書李黼榜進士。至刻之印章。蓋黼死節之臣。廉夫書之者。欲自附於忠節之後。其意固有在。且與黼相知。不忍忘也。後之人乃有效廉夫故事。書朱文公為王佐榜進士。謂佐足為文公重乎。惟志書宜用此法。蓋一榜之首。存之足以徵信也。

雁塔

塔乃咸陽慈恩寺西浮圖院也。沙門玄奘先起五層。永徽中。武后與王公捨錢重加營造。至七層。四周有纏腰。唐新進士同榜。題名於塔上。有行次之列。唐、韋、杜、裴、柳之家。兄弟同登。亦有雁行之列。故名雁塔。唐自祿山兵後。龍池水涸。庚子、辛丑歲。始引龍首渠水灌池。許人占修亭榭。至壬寅。池水泓澄。四無映帶。唯見雁塔影倒蘸于池中。遊觀者無數。我明因之。中鄉試者。仍題名於上。